首页新闻

首页新闻

宁夏辖区举办 《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培训

时间:2021-08-03 来源:本站

为做好刑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和宁夏证监局的有关部署,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于2021年4月8日举办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培训。宁夏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共1200余人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参加了培训。

宁夏证监局法制处负责人出席培训会并做开班致辞。他强调,《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加大了证券刑事犯罪的惩罚力度,表明了国家对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也对推进证券市场注册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证监会和宁夏证监局非常重视对新法的普法要求。作为地方监管局,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紧密围绕投资者保护及维护地方资本市场秩序、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工作方针开展业务活动,要求学员们认真学习领会。下一步,宁夏证监局将根据年度普法计划,与协会持续组织其他形式和内容的培训。

培训邀请到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龙授课。孙龙律师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背景、意义及亮点,重点解读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孙龙律师结合热点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对罪名的修改历程及意义、对犯罪构成要件和实务要点等做了详尽诠释。孙龙律师认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更加注重发挥好刑法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规范保障和引领推动作用,适应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意义重大。《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民法典》《证券法》有效衔接,构建起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资本市场监管机制,为注册制的全面推进和实施保驾护航。

此次培训,帮助广大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相关条文的修改背景和适用情形,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