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首页新闻

宋丽萍:寓自律管理于服务,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时间:2020-12-01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宋丽萍参加第二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体交流活动

寓自律管理于服务

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在第二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题交流活动上的发言提纲

(2020年11月30日)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书记、

执行副会长宋丽萍

尊敬的张劲松副秘书长、孙硕区长,各位同事、嘉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受邀参加第二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题交流活动,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对此次交流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此次活动的召开可以说是恰逢其时,正值全国上下正信心满怀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同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于近日印发,这是时隔15年之后国务院再次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的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正视问题,落实解决。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深刻理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目前,近4100家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的“龙头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因此,我们说,抓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其目的就是要加快培育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在新格局下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从而为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作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和支柱,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资本市场成熟与否、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在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循环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无法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更无法吸引优质的投资者参与。因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我们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之需,同时,也是我们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欣喜地看到,上市公司群体已经行动起来,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正在不断积累。尽管今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我国消费、投资、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逐季度向好,上市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二季度有显著提升,彰显了我国经济强大韧性和企业发展的旺盛活力。截至11月24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77.72万亿元,相当于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8.44%;虽然上市公司群体数量仅占全国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一,但2020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约为2.84万亿元,占全国规模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64.97%;同期,上市公司研发支出合计约为5,636.04亿元,同比增幅17.85%,相当于2019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总额的一半以上。因此,可以说,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上市公司群体无论是在经营质量,还是在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其整体质量都已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未来前景可期。

特别是首都北京,本地企业更应抓住这个重要时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目前,辖区内上市公司总数占全国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接近10%,根据三季报数据显示,北京上市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指标仍蝉联全国榜首,其中:西城区所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约为122.43万亿元,占北京市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总额的68.18%;同期,净利润总额约为8,826.46亿元,占比达到62.61%。西城区特别是金融街地区已形成“总部经济+金融监管”的显著特征。推动提高本地上市公司质量,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优质投资者助力企业成长,同时,对广大未上市企业也将产生积极的榜样效应和带动作用,使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通过资本的力量找到“志同道合”的方向,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

二、强化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

此次《意见》出台,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指导性、有针对性的全面部署,是今后一段时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应该说,我们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成绩有目共睹。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发生,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危机,其问题的主要根源仍在于上市公司敬畏意识和底线意识淡薄,公司治理制衡机制失效。

因此,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意识依然是我们当前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并加以推动解决。《意见》第15条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作为落实《意见》的行为主体,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合规文化建设,做到自律规范。

做高质量的上市公司,首先要做到就是“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这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普遍倡导的经营理念,更是企业存续的根基和安身立命之本,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同时,推动形成公司治理有效的制衡机制,让公司治理从外部推动转变为内部的行动自觉,这是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们的上市公司应通过即将开展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自查,抓住限期整改的时间窗口,做到真整改、见实效,根据公司战略和未来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以及面临的新环境进行必要的适应性调整,借鉴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和提升治理有效性及规范化运作水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应各尽其责,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回报投资者。

三、发挥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协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协会开展一切工作的基调和初衷,也是协会的使命和职责。此次《意见》出台,第14条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这是对协会做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协会正在按照证监会党委对落实《意见》精神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意见》落实的各项工作,通过充分发挥协会自律管理作用,利用好“桥梁、窗口、平台、阵地”的组织优势,真正激发上市公司内生动力,推动实现其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硬本领,培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因此,近几年协会深耕董事长、总经理培训,下一步还要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培训。我们将培训作为向上市公司传递监管政策、反映上市公司诉求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途径并将其常态化,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和杜绝无知违规和惯性违规。今年以来,结合宣讲新《证券法》,协会从投资者保护、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专题入手,开展11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网络系列培训和2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高质量发展”系列直播公开课,累计培训高管人员一万余人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一方面,协会建立联动机制,以学习宣讲《意见》精神和相关监管政策要求为重点,筹备开展专题培训,搭建起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另一方面,协会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题培训、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联合资本市场学院举办财务总监培训,通过“把政策送到家”,切实提升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规范上市公司内控和信息披露行为。同时,为配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协会通过培训宣讲等方式,将持续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在助力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也必将带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实现快速提升。

二是规范引导,寓自律管理于服务之中。协会从系统观念出发,以组织体系和规则体系建设为抓手,一方面,不断完善自律管理与服务体系,以新思路、新举措打造“上市公司之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协会的紧密协作,充分发挥董秘委、独董委、财务总监委、投关委、监事委等专业委员会的自治作用,吸纳地方协会相应委员会委员,建立起全国性服务网,有效发挥各委员会在行业或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自律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抓手,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积极开展自律规则的制定修订工作,今年以来,协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制定了《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同时结合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的分析研究,财务总监委拟研究编写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执业行为规范。通过《指引》或行为规范,主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使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能够掌握实现规范运作的方式、方法及程序,会为、可为,明晰勤勉尽责要求。同时,将审计委员会作为推进公司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交流培训、翻译介绍国际证监会最佳实践等,强化审计委员会履职能力。积极倡导最佳实践,推动上市公司对标优秀,互学互鉴,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会员实际问题,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作为上市公司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服务永远是协会的底色和基因。一方面,协会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已建立常态化的诉求反映机制,通过搭建对话交流平台,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生态体系。如对优化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民营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清欠、新《证券法》实施后一些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证监会及有关部门,推动政策红利更快速、更精准惠及上市公司主体;同时,组织开展并购重组交流活动,通过对接上市公司与创新标的企业,点面结合共同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另一方面,协会致力于推动宣传优秀中国企业形象。近期,协会与证券四大报及新华网精成合作,共同开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行动”专栏,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形成《会员信息交流》(专刊)向协会全体上市公司会员发送,推动形成互比互看、互学互鉴的舆论热潮。专栏发布仅两周,在线阅读量已接近2,000万人次;协会董秘委发布的落实《意见》倡议书,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以及证券市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转载发布,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出关心和支持上市公司坚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努力实现质量发展的正确舆论导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当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各方优势,推动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这既是贯彻“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理念的内在要求,更是《意见》的明确部署。从自律组织角度来讲,协会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加强与证监局、交易所、地方协会、行业协会等系统内外单位交流合作,利用好“各种资源”,寓自律管理于服务,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合力,引导上市公司明确自身职责,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排头兵作用。

最后,感谢主办方的盛情邀请,特别是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对协会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周到细致的服务,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样,也要感谢大家对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更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协会,共同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谢谢大家!预祝本次交流活动圆满成功!